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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实验(实训)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

部门:教务处管理员 来源: 日期:2026/1/24 8:32:06 人气:6 加入收藏 评论:0 标签:

     为进一步强化实验(实训)室安全管理,及时排查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筑牢教学科研安全防线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5号)要求,现将我院实验(实训)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:

一、举报渠道

1. 举报电话:2283026、2203018

2. 举报邮箱:17664087472@163.com

3.现场举报:德正楼717办公室

二、举报范围

      涵盖实验实训场所环境安全与卫生;烟感报警器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,应急喷淋、洗眼装置等应急系统,以及通风系统运行安全;水电线路老化、短路、漏电等水电安全问题;实验服、防护眼镜、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规范情况;危化品、气体钢瓶、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管理与使用;实验实训废弃物分类处置;大型仪器设备、加热制冷设备操作使用;实验实训项目安全管控及操作培训落实等方面的安全隐患;其他可能引发火灾、爆炸、危化品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。

      请广大师生牢固树立“人人都是安全员、处处都是安全岗”的理念,积极举报实验室安全隐患,举报时请如实提供隐患所在楼宇、实验(实训)室房间号、具体问题描述及现场照片等信息。学院将对举报信息及时核查、快速处置,切实保障校园实验(实训)室安全。



教务处

2026年1月24日

本文网址:http://jw.hlbrzy.com/show.asp?id=601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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